「LGBT過來人」其實大有人在 ── 禁止提供「LGBT生命轉變輔導」是扭曲的立法
撰文:天窗亮話
日期:2023年11月3日
前言
對於有國家或地方立法禁止向任何想離開LGBT意念和生活的成年或非成年自願求助者提供「LGBT生命轉變輔導」,本文會指出此立法所建基的三個前設其實都是扭曲來說和不正確的,以及「LGBT過來人」其實大有人在。
釋義
本文用詞的釋義說明如下。
1. 「LGBT」是分別指女同性戀者、男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者(就本文談的課題來說,也包括已做了部分或全套性別重置手術的轉性別者)。
2. 「LGBT意念和生活」(LGBT mindset and life)是分別指同性戀意念和生活、雙性戀意念和生活、跨性別意念和生活。
3. 「同性戀意念和生活」是指對同性別的人有「尋求同性性行為」的意念和生活。── 【附註】:與同性別的人單有深厚感情與關係,而沒有同性性行為的欲念和生活,不是同性戀者,及不應聲稱自己為同性戀者(mere homo-emotional is not homo-sexual)。「性行為」是指帶有性意識的親密接觸。
4. 「跨性別意念和生活」是指對自己原生生理性別有抗拒感或憎惡感,並以異性別打扮、異性別賀爾蒙注射、或及性別重置手術將自己視為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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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傾向」(orientation)是指未經過適當之知識和理性思考前的趨向。
6. 「意念」(mindset)是指思維與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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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輔導」(Counseling) 的意思,就本文而言,簡略來說,是指用心聆聽與明白求助者所面對的困境、背景、感受和掙扎,及其希望自己能有的改變,以及給求助者了解哪些之改變是可能的,與及按求助者的情況,給予求助者於認知、心理、心靈、關係等方面引導所需的幫助。
8. 「生命轉變輔導」是指以幫助他人轉離其不想有之意念和生活為目標的輔導 (Unwanted Mindset and life Conversion Counseling,簡稱「UMLCC」)。雖然這中英文詞語及簡稱是筆者為方便可較為精確表達,而按照輔導實況所整合與建立出來的用語,但此種輔導絕不是新的事。
9. 「LGBT生命轉變輔導」(UMLCC for LGBT)。UMLCC本身可應用於多種範疇,包括例如可應用於戒賭、戒煙、戒毒、戒瀏覽色情網等,也包括例如可應用於轉變某些不良的性情、性格、脾氣、心態、價值觀、行為等,及都是給自願求助者提供的。若應用於LGBT範疇,則是指幫助LGBT自願求助者轉離其不想有之「同性戀意念和生活」或「跨性別意念和生活」,及可稱為「LGBT生命轉變輔導」(UMLCC for LGBT),並有兩點須澄清:(1)這既不是藥物治療,更不是某些人所抹黑為的「驅魔」或「厭惡療法」,而是用愛與尊重去聆聽與交談的輔導,而這其實是任何專業輔導員對求助者都需有的基本態度和做法,參前面的「輔導」釋義。(2)這不是某些人所故意扭曲說為的「抝直治療」或「性/性別傾向轉變治療」,儘管確有某些受輔導者後來漸有不同程度的「性/性別傾向轉變」,但「性/性別傾向的轉變」本身其實不是這種輔導的本質和目標。「傾向」的轉變與「意念和生活」的轉變是不同的事,前者是指「未經過適當之知識和理性思考前的趨向」的轉變,後者是指「思維與心態和生活」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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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LGBT過來人」(former LGBT)也有稱為「前LGBT、後LGBT、跨虹者」,是指穩固與無悔地離開了LGBT意念和生活的人,及有兩點需留意:
(1) 「同性戀過來人」不一定是完全不再會受「同性性行為誘惑」的人,「跨性別過來人」不一定是完全不再會受「跨性別行為誘惑」的人,這背後道理很簡單,就正如(舉例說)「賭徒過來人」不一定是已完全不再會受「賭博行為誘惑」的人,只不過是他已可不受其「賭博傾向」的影響,並穩固與無悔地離開了那賭博的意念和生活,同樣地,儘管「同性戀過來人」或「跨性別過來人」在某程度上仍可能會受「同性性行為誘惑」或「跨性別行為誘惑」,但他/她已可不受其「同性性傾向」或「跨性別傾向」的影響,並穩固與無悔地離開了「同性性行為的意念和生活」或「跨性別的意念和生活」。
(2) 把「同性戀過來人」或「跨性別過來人」定義為「已完全不再會受同性性行為誘惑的人」或「已完全不再會受跨性別行為誘惑的人」,跟(舉例說)把「賭徒過來人」定義為「已完全不再會受賭博行為誘惑的人」,是同樣不適當和不專業的。不過,有些「專業機構」卻明顯要持雙重標準去定義何謂「同性戀過來人」或「跨性別過來人」,與定義何謂「賭徒過來人」或其他過來人,去否認和抹黑「LGBT過來人」之有真實存在。此外,儘管有某「LGBT過來人」(不論他/她是否曾在某「LGBT過來人」圈子中有過某程度的帶領性或影響力)後來卻返回LGBT生活,這不等於大部分「LGBT過來人」後來都有返回LGBT生活,就正如(舉例說)儘管有某「賭徒過來人」後來卻復賭,這不等於大部分「賭徒過來人」都有復賭,這是基本的邏輯和認知,但有些人卻明顯要持雙重標準,以偏概全地去否認和抹黑「LGBT過來人」之大有人在。
揭示此立法所建基的第一個扭曲前設:凡不是屬於「病」的,就不需轉變、不宜轉變和不能轉變
此立法所建基的第一個前設是:凡不是落於「精神病」或「情緒病」或「心理病」之範圍或定義或程度的思維或心理或傾向或欲望或行為表現,都是不需轉變、不宜轉變和不能轉變的思維或心理或傾向或欲望行為表現。
撇開不談同性性行為或跨性別行為之能否或應否歸類為沒有問題的行為,單是「凡不是屬於『病』的,就不需與不宜和不能轉變」這論說,已明顯不對,事實上,有很多不是落於「精神病」或「情緒病」或「心理病」之範圍或定義或程度的思維或心理或傾向或欲望或行為表現(例如:驕傲、自大、虛榮、自卑、羞怯、易怒、急躁、貪婪、嗜賭、任性、妒忌等),都並非不需與不宜和不能轉變的思維或心理或傾向或欲望或行為表現。
揭示此立法所建基的第二個扭曲前設:「LGBT生命轉變輔導」是有害的
此立法所建基的第二個前設是「LGBT生命轉變輔導」是有害的,會給自願受輔導者帶來抑鬱、焦慮、自我憎惡、自毀行為、自殺或想自殺。下文會揭示這個前設根本是隱瞞與扭曲着事實來說的抹黑指稱,及其背後所根據的「調查研究」乃大有問題。
【一】 首先,「生命轉變輔導」可應用於不同範疇,見前面釋義說明,但無論應用於哪範疇,受輔導者之是否自願(及有怎樣程度的自願)接受輔導,對輔導可帶來的結果會不一樣,這不過是常理與常識,而這個常理對於「LGBT生命轉變輔導」來說,亦不會例外,因此,若是模糊或隱瞞或虛報接受該輔導的人士是否出於自願,然後指稱該輔導是有害,除了不公正與不誠實外,亦會明顯不能與現實情境相合,因為在現實情境,若某人是自願求助接受「LGBT生命轉變輔導」的話,則如果他/她後來不願繼續接受這輔導的話,他/她根本是可隨時放棄接受,且改為擁抱那些早已在社會被廣泛浸透宣傳著的「LGBT驕傲」意識形態,以及相信那些美化著LGBT生活的電影、劇集、廣告和文章等,去「肯定自己」及「否定LGBT生命轉變輔導」,如此,又豈會因曾「自願接受」該輔導而引來抑鬱、焦慮、自我憎惡、 自毀、自殺或想自殺?可見這是如何扭曲與牽強的指稱。
【二】 有推動此立法的文件則跟着這樣解說:「給LGBT轉變治療或輔導之所以有害,是因為其本質和目的是要促進性少數對其同性性傾向或跨性別認同的排斥,這因而會帶來與加強他們自我排斥、污名內在化、負面情緒」。這同樣是扭曲與牽強的「解說」。 首先,它不過是歪曲著「LGBT生命轉變輔導」(參前面釋義)之真正目的與性質和做法而作的所謂「解說」。第二,這「解說」與上一段所指出的自願接受該輔導,且可隨時放棄接受該輔導之人士的真實情況,根本不能相合。
【三】 有推動此立法的文件則另外這樣解說:「給LGBT轉變治療或輔導之所以有害的另一原因,是因為當受輔導者在接受了一段日子治療或輔導後,發覺自己的性傾向或跨性別傾向未能改變,就會帶來強烈失敗感、自責、自我形象低落、情緒困擾」。這同樣是扭曲和牽強的「解說」,原因除了與上段所指出的相同外,若此說可以成立的話,則對於任何範疇的「生命轉變輔導」(詳參前面釋義)豈非也可成立,及應予以禁止?這所謂的解說不過是先否定有「LGBT過來人」真實存在的說法。
【四】 關於推動此立法的國家或地方指,他們是根據某些「專業機構」或及他們政府自己所進行的「調查研究」,而指給LGBT提供轉變治療或輔導是會使受輔導者「陷入抑鬱、焦慮、自我憎惡、自毀行為、自殺或想自殺」。下文會揭示這些「調查研究」及其結果是如何大有不妥和問題。
(1) 首先,該些聲稱「調查研究」的取樣途徑和方法,是先在「性小眾社群」招募聲稱曾接受「轉變治療」,並表示願意接受研究機構以視訊通話方式訪問的LGBT,然後就他們所收到回應者提供的初步資料,選出將會作為受訪的對象。至於這些招募的宣傳,則只是載於一些性小眾團體或組織的社交媒體、性小眾驕傲節活動的傳單、性小眾宗教團體的週刊等。如此做的「調查研究」,大有不妥的地方是:(a)「LGBT過來人」」(參前面釋義) 其實甚少是仍有不時接觸性小眾團體或組織的社交媒體、刊物或傳單的,他們大多數都不知道有此調查研究訪問的招募;(b)就算他們當中有人得知有此招募,且已傳上其初步資料給那研究小組,那研究小組是仍可以不選他們作為訪問對象的。如此的「調查研究」根本乃無意和沒有訪問過「LGBT過來人」,但他/她們其實是不難找到和聯絡得到的,見本文尾處。
(2) 就訪問問題而言,則沒看到有問及受訪者過去是否自願(抑或被迫)接受或繼續接受「LGBT生命轉變輔導」,儘管這資料乃至關重要,正如上文闡述。
(3) 就根本乃是抗拒接受且定要向世界否定有「LGBT過來人」存在的「性小眾社群」當中去招募與選出受訪者而言,受訪者所提供的某些資料之可有多全面、真實和客觀,也成疑問。
揭示此立法所建基的第三個扭曲前設:沒足夠證據支持「LGBT生命轉變輔導」是有效的
此立法所建基的第三個前設是:沒足夠證據支持「LGBT生命轉變輔導」是有效的。下文揭示這個前設如何扭曲著事實。
【一】 首先,這前設不過是在扭曲著「LGBT生命轉變輔導」的本質和做法,及扭曲著「LGBT過來人」的定義來說,參前面對此兩者的釋義。
【二】 事實上,如果「LGBT 生命轉變輔導」確實有害,那就根本不必另說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持其有效,因為「有害」根本已超越了「無效」,那麼,究竟哪一種說法才是真實?如下所示,其實兩者都不是真實。
【三】 另外,為何這指稱只說「證據不足」,而不說「沒有證據」呢?其實,「沒有證據」和「證據不足」都不是事實,「LGBT過來人」大有人在,而他/她們是不難找到和聯絡得到的,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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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天窗亮話
日期:2023年11月3日
前言
對於有國家或地方立法禁止向任何想離開LGBT意念和生活的成年或非成年自願求助者提供「LGBT生命轉變輔導」,本文會指出此立法所建基的三個前設其實都是扭曲來說和不正確的,以及「LGBT過來人」其實大有人在。
釋義
本文用詞的釋義說明如下。
1. 「LGBT」是分別指女同性戀者、男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者(就本文談的課題來說,也包括已做了部分或全套性別重置手術的轉性別者)。
2. 「LGBT意念和生活」(LGBT mindset and life)是分別指同性戀意念和生活、雙性戀意念和生活、跨性別意念和生活。
3. 「同性戀意念和生活」是指對同性別的人有「尋求同性性行為」的意念和生活。── 【附註】:與同性別的人單有深厚感情與關係,而沒有同性性行為的欲念和生活,不是同性戀者,及不應聲稱自己為同性戀者(mere homo-emotional is not homo-sexual)。「性行為」是指帶有性意識的親密接觸。
4. 「跨性別意念和生活」是指對自己原生生理性別有抗拒感或憎惡感,並以異性別打扮、異性別賀爾蒙注射、或及性別重置手術將自己視為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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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傾向」(orientation)是指未經過適當之知識和理性思考前的趨向。
6. 「意念」(mindset)是指思維與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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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輔導」(Counseling) 的意思,就本文而言,簡略來說,是指用心聆聽與明白求助者所面對的困境、背景、感受和掙扎,及其希望自己能有的改變,以及給求助者了解哪些之改變是可能的,與及按求助者的情況,給予求助者於認知、心理、心靈、關係等方面引導所需的幫助。
8. 「生命轉變輔導」是指以幫助他人轉離其不想有之意念和生活為目標的輔導 (Unwanted Mindset and life Conversion Counseling,簡稱「UMLCC」)。雖然這中英文詞語及簡稱是筆者為方便可較為精確表達,而按照輔導實況所整合與建立出來的用語,但此種輔導絕不是新的事。
9. 「LGBT生命轉變輔導」(UMLCC for LGBT)。UMLCC本身可應用於多種範疇,包括例如可應用於戒賭、戒煙、戒毒、戒瀏覽色情網等,也包括例如可應用於轉變某些不良的性情、性格、脾氣、心態、價值觀、行為等,及都是給自願求助者提供的。若應用於LGBT範疇,則是指幫助LGBT自願求助者轉離其不想有之「同性戀意念和生活」或「跨性別意念和生活」,及可稱為「LGBT生命轉變輔導」(UMLCC for LGBT),並有兩點須澄清:(1)這既不是藥物治療,更不是某些人所抹黑為的「驅魔」或「厭惡療法」,而是用愛與尊重去聆聽與交談的輔導,而這其實是任何專業輔導員對求助者都需有的基本態度和做法,參前面的「輔導」釋義。(2)這不是某些人所故意扭曲說為的「抝直治療」或「性/性別傾向轉變治療」,儘管確有某些受輔導者後來漸有不同程度的「性/性別傾向轉變」,但「性/性別傾向的轉變」本身其實不是這種輔導的本質和目標。「傾向」的轉變與「意念和生活」的轉變是不同的事,前者是指「未經過適當之知識和理性思考前的趨向」的轉變,後者是指「思維與心態和生活」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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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LGBT過來人」(former LGBT)也有稱為「前LGBT、後LGBT、跨虹者」,是指穩固與無悔地離開了LGBT意念和生活的人,及有兩點需留意:
(1) 「同性戀過來人」不一定是完全不再會受「同性性行為誘惑」的人,「跨性別過來人」不一定是完全不再會受「跨性別行為誘惑」的人,這背後道理很簡單,就正如(舉例說)「賭徒過來人」不一定是已完全不再會受「賭博行為誘惑」的人,只不過是他已可不受其「賭博傾向」的影響,並穩固與無悔地離開了那賭博的意念和生活,同樣地,儘管「同性戀過來人」或「跨性別過來人」在某程度上仍可能會受「同性性行為誘惑」或「跨性別行為誘惑」,但他/她已可不受其「同性性傾向」或「跨性別傾向」的影響,並穩固與無悔地離開了「同性性行為的意念和生活」或「跨性別的意念和生活」。
(2) 把「同性戀過來人」或「跨性別過來人」定義為「已完全不再會受同性性行為誘惑的人」或「已完全不再會受跨性別行為誘惑的人」,跟(舉例說)把「賭徒過來人」定義為「已完全不再會受賭博行為誘惑的人」,是同樣不適當和不專業的。不過,有些「專業機構」卻明顯要持雙重標準去定義何謂「同性戀過來人」或「跨性別過來人」,與定義何謂「賭徒過來人」或其他過來人,去否認和抹黑「LGBT過來人」之有真實存在。此外,儘管有某「LGBT過來人」(不論他/她是否曾在某「LGBT過來人」圈子中有過某程度的帶領性或影響力)後來卻返回LGBT生活,這不等於大部分「LGBT過來人」後來都有返回LGBT生活,就正如(舉例說)儘管有某「賭徒過來人」後來卻復賭,這不等於大部分「賭徒過來人」都有復賭,這是基本的邏輯和認知,但有些人卻明顯要持雙重標準,以偏概全地去否認和抹黑「LGBT過來人」之大有人在。
揭示此立法所建基的第一個扭曲前設:凡不是屬於「病」的,就不需轉變、不宜轉變和不能轉變
此立法所建基的第一個前設是:凡不是落於「精神病」或「情緒病」或「心理病」之範圍或定義或程度的思維或心理或傾向或欲望或行為表現,都是不需轉變、不宜轉變和不能轉變的思維或心理或傾向或欲望行為表現。
撇開不談同性性行為或跨性別行為之能否或應否歸類為沒有問題的行為,單是「凡不是屬於『病』的,就不需與不宜和不能轉變」這論說,已明顯不對,事實上,有很多不是落於「精神病」或「情緒病」或「心理病」之範圍或定義或程度的思維或心理或傾向或欲望或行為表現(例如:驕傲、自大、虛榮、自卑、羞怯、易怒、急躁、貪婪、嗜賭、任性、妒忌等),都並非不需與不宜和不能轉變的思維或心理或傾向或欲望或行為表現。
揭示此立法所建基的第二個扭曲前設:「LGBT生命轉變輔導」是有害的
此立法所建基的第二個前設是「LGBT生命轉變輔導」是有害的,會給自願受輔導者帶來抑鬱、焦慮、自我憎惡、自毀行為、自殺或想自殺。下文會揭示這個前設根本是隱瞞與扭曲着事實來說的抹黑指稱,及其背後所根據的「調查研究」乃大有問題。
【一】 首先,「生命轉變輔導」可應用於不同範疇,見前面釋義說明,但無論應用於哪範疇,受輔導者之是否自願(及有怎樣程度的自願)接受輔導,對輔導可帶來的結果會不一樣,這不過是常理與常識,而這個常理對於「LGBT生命轉變輔導」來說,亦不會例外,因此,若是模糊或隱瞞或虛報接受該輔導的人士是否出於自願,然後指稱該輔導是有害,除了不公正與不誠實外,亦會明顯不能與現實情境相合,因為在現實情境,若某人是自願求助接受「LGBT生命轉變輔導」的話,則如果他/她後來不願繼續接受這輔導的話,他/她根本是可隨時放棄接受,且改為擁抱那些早已在社會被廣泛浸透宣傳著的「LGBT驕傲」意識形態,以及相信那些美化著LGBT生活的電影、劇集、廣告和文章等,去「肯定自己」及「否定LGBT生命轉變輔導」,如此,又豈會因曾「自願接受」該輔導而引來抑鬱、焦慮、自我憎惡、 自毀、自殺或想自殺?可見這是如何扭曲與牽強的指稱。
【二】 有推動此立法的文件則跟着這樣解說:「給LGBT轉變治療或輔導之所以有害,是因為其本質和目的是要促進性少數對其同性性傾向或跨性別認同的排斥,這因而會帶來與加強他們自我排斥、污名內在化、負面情緒」。這同樣是扭曲與牽強的「解說」。 首先,它不過是歪曲著「LGBT生命轉變輔導」(參前面釋義)之真正目的與性質和做法而作的所謂「解說」。第二,這「解說」與上一段所指出的自願接受該輔導,且可隨時放棄接受該輔導之人士的真實情況,根本不能相合。
【三】 有推動此立法的文件則另外這樣解說:「給LGBT轉變治療或輔導之所以有害的另一原因,是因為當受輔導者在接受了一段日子治療或輔導後,發覺自己的性傾向或跨性別傾向未能改變,就會帶來強烈失敗感、自責、自我形象低落、情緒困擾」。這同樣是扭曲和牽強的「解說」,原因除了與上段所指出的相同外,若此說可以成立的話,則對於任何範疇的「生命轉變輔導」(詳參前面釋義)豈非也可成立,及應予以禁止?這所謂的解說不過是先否定有「LGBT過來人」真實存在的說法。
【四】 關於推動此立法的國家或地方指,他們是根據某些「專業機構」或及他們政府自己所進行的「調查研究」,而指給LGBT提供轉變治療或輔導是會使受輔導者「陷入抑鬱、焦慮、自我憎惡、自毀行為、自殺或想自殺」。下文會揭示這些「調查研究」及其結果是如何大有不妥和問題。
(1) 首先,該些聲稱「調查研究」的取樣途徑和方法,是先在「性小眾社群」招募聲稱曾接受「轉變治療」,並表示願意接受研究機構以視訊通話方式訪問的LGBT,然後就他們所收到回應者提供的初步資料,選出將會作為受訪的對象。至於這些招募的宣傳,則只是載於一些性小眾團體或組織的社交媒體、性小眾驕傲節活動的傳單、性小眾宗教團體的週刊等。如此做的「調查研究」,大有不妥的地方是:(a)「LGBT過來人」」(參前面釋義) 其實甚少是仍有不時接觸性小眾團體或組織的社交媒體、刊物或傳單的,他們大多數都不知道有此調查研究訪問的招募;(b)就算他們當中有人得知有此招募,且已傳上其初步資料給那研究小組,那研究小組是仍可以不選他們作為訪問對象的。如此的「調查研究」根本乃無意和沒有訪問過「LGBT過來人」,但他/她們其實是不難找到和聯絡得到的,見本文尾處。
(2) 就訪問問題而言,則沒看到有問及受訪者過去是否自願(抑或被迫)接受或繼續接受「LGBT生命轉變輔導」,儘管這資料乃至關重要,正如上文闡述。
(3) 就根本乃是抗拒接受且定要向世界否定有「LGBT過來人」存在的「性小眾社群」當中去招募與選出受訪者而言,受訪者所提供的某些資料之可有多全面、真實和客觀,也成疑問。
揭示此立法所建基的第三個扭曲前設:沒足夠證據支持「LGBT生命轉變輔導」是有效的
此立法所建基的第三個前設是:沒足夠證據支持「LGBT生命轉變輔導」是有效的。下文揭示這個前設如何扭曲著事實。
【一】 首先,這前設不過是在扭曲著「LGBT生命轉變輔導」的本質和做法,及扭曲著「LGBT過來人」的定義來說,參前面對此兩者的釋義。
【二】 事實上,如果「LGBT 生命轉變輔導」確實有害,那就根本不必另說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持其有效,因為「有害」根本已超越了「無效」,那麼,究竟哪一種說法才是真實?如下所示,其實兩者都不是真實。
【三】 另外,為何這指稱只說「證據不足」,而不說「沒有證據」呢?其實,「沒有證據」和「證據不足」都不是事實,「LGBT過來人」大有人在,而他/她們是不難找到和聯絡得到的,例如:
- Richard Cohen ( https://www.pathinfo.org/books )
- Ken Williams ( https://www.kenwilliamsministries.com/ )
- Christopher Yuen ( https://christopheryuan.com )
- Kris Olsen ( http://comingoutagain.org/ )
- Rosaria Champagne Butterfield ( https://rosariabutterfield.com/biography)
- Walter Heyer ( https://waltheyer.com/ )
- Dee Barnes ( https://www.charismanews.com/marketplace/86615-she-walked-away-from-the-gay-and-says-you-can-too )
- Erin Brewer ( https://ruthinstitute.org/dr-j-show/i-am-going-to-be-a-boy-it-will-keep-me-safe/ )
- Jeremy Bate ( https://www.brisbanetimes.com.au/national/western-australia/after-17-years-as-a-woman-this-man-has-had-enough-20181207-p50kyo.html )
- Keira Bell ( https://www.persuasion.community/p/keira-bell-my-story?s=r )
- Sophia Galvin ( https://www.christianpost.com/news/detransitioner-turns-to-christ-seeks-to-help-others-find-christ.html)
- Dean Dailey ( https://healthylivinglifefacts.com/homosexuality-is-just-another-human-brokenness-ex-gay-military-man/ )
- 吳英俊(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X8LhB-G55w&t=610s)
- 厲真妮(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9fvUxdNCw4)
- 姜雁慈(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dKoawIO1_s)
- Traceable former homosexual (men) on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pmLkDnZUbzyEVXBuAaYnaT4SjDUH4-6N
- Traceable former Homosexual persons(female) on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pmLkDnZUbzw1BEYc8iVfkrcp-5nUUg0D
- Traceable former Homosexual persons on https://www.josephnicolosi.com/collection/celebrities-who-have-left-a-gay-lifestyle
- Traceable former Transgender persons on https://www.amazon.com/Trans-Life-Survivors-Walt-eyer/dp/173234535X/ref=cm_cr_arp_d_product_top )
- Traceable former Transgender persons on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pmLkDnZUbzylYT1WVZ9y_Di6dAa5W5gQ
- Traceable former Transgender persons on https://post-trans.com/
- Traceable former Transgender persons on https://transgendertotransformed.com/testimonies/
- Traceable former LGBTs on https://www.voicesofthesilenced.com/ f
- Traceable former LGBTs on https://changedmovement.com/stories
- Traceable former LGBTs on https://stoptheban.ca/
- Traceable former LGBTs on https://www.xoutloud.com/xol-live/
- Traceable former LGBTs on https://truelove.is/stories/
- Traceable former LGBTs on https://pluc.org.my/english-book/overcomers-out-loud-and-proud/
- Traceable former LGBTs on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BU_9buzCYZV5ev0NRz7yBTMldzkraig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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