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漪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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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1 - 關心「性小眾」,但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
a01 - 我算否同性戀者? ── 「交心之友或死黨」跟「愛人」如何分界?
a02 - 為何「同性性行為」並非一種有利於身心健康的行為?
a03 - 「同性性行為傾向」是否天生,而「同性性行為」又是否不宜不作或不&
a04 - 誰說一般異性戀者女性和男性也「喜歡被肛交」?
a05 -「雙性戀」的意思是可包括甚麼?
a06 - 同性戀者與雙性戀者有多少?
a07 - 該以誠實、愛心、良知關注愛滋病病毒受感染的情況
a08 - 關於「性小眾」── LGBTQ + 其他
a09 - 細看「恐同」、「同志」、「六色彩虹」的聲稱背後
b01 - 「性別、種族、殘疾、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立法」與「性傾向歧視條例立&
b02 - 展述SODO會帶來的「同性戀洗腦教育」與「家校矛盾」
b03 - 展述SODO且可帶來對職場、家傭續聘、家庭補習老師續聘方面的困擾
b04 - SODO根本不是只會影響宗教圑體或人士的立法 ──那又豈該另說「將考慮ಊ
b05 - 且從四條歧視條例細析有人另稱他們可作「大讓步」地給予SODO所謂「適&ogra
b06 - 2005 -2012年的性傾向歧視投訴數字與分析
b07 - 較於「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適合的方法
c01 - 「婚姻制度」的背後核心法理其實該是甚麼? ──我們是否確應當設立
c02 - 從法理角度剖析為何「變性婚姻制度」的加設,是可如同有一部份「同&
c03 - 「民事結合」是否一種巧立名目的立法名稱?社會是否應該加設立「民&
c04 - 「同性伴侶領養」與「變性伴侶領養」───社會是否應該加設這兩制
d01 - 「逆向歧視存在」與「逆向歧視不存在」─── 究竟哪一說是在誤導公
d02 - 應否不准任何中小學不聘用同性戀者教師
do3 - 關於立法會是否必須通過W案判決要求之立法的【三個重要澄清、四個重
d04 - 關於若此草案不被通過,豈不反會構成「同性別婚姻」得以出現的問題
e01 - 【同運謊言,明察慎辨】
e02 - 把歧視條例合併並非必需、並非應當和並非適合香港
e03 - 尊重善意勸說,踢走打壓扭曲
c05 - 「同性婚姻立法」其實是「偽平權與偽公義的立法」── 知識份子們明
a10 - 就請也擁抱跟「同志」不一樣的「後同」── 兼談APA在同性戀課題上使用
關心性小眾,但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
b06 - 籲平機會勿繼續在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上誤導市民
b06 - 回應平機會主席陳章明有關跨性別的議題
e02- 面對偽平權 豈該開綠燈?
e02- 面對偽平權 豈該開綠燈?
c06 - 揭開所謂「同性婚姻平權」的謊話
b001 - 「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其實是偽平權與偽公義的立法 ── 各有識之士
f01 - 關於「性別認同歧視條例立法」
論為何台灣《民法》第 972 條並沒有違憲,以及不應被修改和從而引入「同
籲全民監察各大法官是否正確釋憲與忠於事實,抑或是在改憲和扭曲事實
談為何有需抵制2017年版《美女與野獸》這部電影
籲各大法官勿圖強說,自毀公信
「公僕同性配偶福利與報稅司法覆核案」的判決謬誤
回應蔡玉萍與黎苑姍〈請以事實作為討論同性婚姻的基礎〉
a11 - 跨性別過來人、跨性別改變、變性後悔
從法理角度談為何反對設立 「性別承認制度」
不應設立「性別承認制度」
揭「國際不再恐同日」背後的抹黑、隱瞞與謊話
回應「促請政府研究制訂讓同志締結伴侶關係政策」的議員議案
反對制訂同志締結伴侶關係政策 重視持續授權書條例改革
揭「攣直皆平等,弘揚歧視法」背後的隱瞞與謊話
「性傾向及性別歧視條例立法」並不是適當方法,另有適當方法
「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歧視條例立法」並不是適當方法,另有適當方法
闡述「同性伴侶合併評稅及公務員配偶福利司法覆核案」終審法院判決如
闡述「同性伴侶合併評稅及公務員配偶福利司法覆核案」終審法院判決如
「外地註冊同性婚姻的伴侶」不獲「一般家庭」資格申請公屋並不違憲─
「外地註冊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伴侶」在港沒有自動承繼同性伴侶遺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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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註冊同性婚姻的伴侶」不被視作「居屋政策下的合資格配偶」,其
揭開「同樂運動會」和「同志運動」漂亮宣傳的面紗 ( 撰文:天窗亮話 )
「LGBT過來人」其實大有人在 ── 禁止提供「LGBT生命轉變輔導」是扭曲的立法
闡釋為何無論是設立稱為「同性婚姻」抑或「註冊民事伴侶」抑或「民事
探究在所稱「同性伴侶權益」司法覆核案中港府不斷敗訴的關鍵原因,促
阐释为何无论是设立称为「同性婚姻」抑或「注册民事伴侣」抑或「民事
揭开「同乐运动会」和「同志运动」漂亮宣传的面纱
「LGBT过来人」其实大有人在 ── 禁止提供「LGBT生命转变辅导」是扭曲的立法
質疑能否引用《基本法》第25條作為所謂「同性婚姻伴侶平權」的依據 ─γ
有需立法禁止向孩子灌輸跨性別意識•兼談慎防「變裝皇后講故事」活動
有關「須設立框架使同性伴侶關係得獲法律承認」的爭議和獻議 • 暨談《
關於「外地締結同性婚姻後在香港之公屋權、居屋權、遺產權案」的終極
关于「外地缔结同性婚姻后在香港之公屋权、居屋权、遗产权案」的终极
歡迎您來到「漣漪文庫」!這文庫關注的議題是有關「性/性別文化」和與此相關的立法爭議,本文庫所收集的文章,歡迎您與人共享!
本文庫收集的文章主要來自「同志運動謊言關注組」、「偽平權監察群組」、「法理學研究社」、「家校與各界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群組」、「家校與各界反對性別認同歧視條例立法群組」、「家校與各界反對誤導與扭曲婚姻制度群組」、「社會良知匯思」、「天窗亮話」。
「同志運動」是泛指去間接或直接給「同性性行為」及「跨性別行為」平常化與美化,並最終會去推動各式偽平權立法的運動。該運動會把任何不認同上述行為的人士妖魔化為「恐同」、「恐跨」或「反智」,並會設法把同性戀過來人、跨性別過來人、變性別過來人的事實,作隱瞞、否定、扭曲或抹黑。
近期文章推介
-
關於「外地締結同性婚姻後在香港之公屋權、居屋權、遺產權案」的終極上訴
(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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闡釋為何無論是設立稱為「同性婚姻」抑或「註冊民事伴侶」抑或「民事結合」的制度都會對社會之健康發展帶來深且遠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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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同樂運動會」和「同志運動」漂亮宣傳的面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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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BT過來人」其實大有人在 ── 禁止提供「LGBT生命轉變輔導」是扭曲的立法
分類目錄
(
一) 關心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人士..等「性小眾」
1.
我算否同性戀者? ──「交心之友、挈友或死黨」跟「愛人」如何分界?
2.
為何「同性性行為」是一種不利身心健康的行為?
3.
「同性性行為傾向」是否天生,而「同性性行為」又是否不宜不作或不能不作?
4.
誰說一般異性戀者女性和男性也「喜歡受肛交」?
5.
「雙性戀」的意思是可包括甚麼?
6.
同性戀者與雙性戀者有多少?
7.
該以誠實、愛心、良知關注愛滋病病毒受感染的情況
8.
關於與關心「性小眾」 ── LGBTQ + 其他
9.
細看「恐同」、「同志」、「六色彩虹」的聲稱背後
10.
揭「國際不再恐同日」背後的抹黑、隱瞞與謊話
11.
就請也擁抱跟「同志」不一樣的「後同」 ──── 兼談APA在同性戀課題上使用的含混語言偽術
12.
【改變 ── 曾經是同性戀者的故事】
13.
【跨性別過來人、變性別過來人、變性後悔】
14.
揭「國際不再恐同日」背後的抹黑、隱瞞與謊話
(
二)
為何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
1.
「性別、種族、殘疾、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立法」與「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有何本質上的不同?
2.
闡述SODO會帶來的「同性戀強逼洗腦教育」與「家校矛盾」
3.
闡述SODO且可帶來對職場、家傭續聘、家庭補習老師續聘方面的困擾
4.
SODO根本不是只會影響宗教圑體或 人士的立法 ─── 那又豈該另說「將考慮給宗教團體某些豁免條款」,企圖蒙混市民視線推動此立法?
5.
應否不准任何中小學不聘用同性戀者教師
6.
【尊重善意勸說,踢走打壓扭曲】
7.
且從四條歧視條例細析有人另稱他們可作「大讓步」地給予SODO所謂「適度家居豁免條款」云云的矛盾與隱瞞
8.
「逆向歧視存在」與「逆向歧視不存在」─── 究竟哪一說是在誤導公眾和撒謊?
9.
2005-2018年的性傾向與性別認同歧視投訴數字與分析
10.
籲平機會勿繼續在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上誤導市民
11.
回應平機會主席陳章明有關跨性別議題
12.
面對偽平權 豈該開綠燈
13.
揭「攣直皆平等,弘揚歧視法」背後的隱瞞與謊話
14.
「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歧視條例立法」並不是適當方法,另有適當方法
(三)
為何反對「性別認同歧視條例立法」
及
「性別承認制度」
1.
關於「性別認同歧視條例立法」可有的問題和不妥
2.
從法理角度談為何反對設立「性別承認制度」
3.
不應設立「性別承認制度」
4.
有需立法禁止向孩子灌輸跨性別意識•兼談慎防「變裝皇后講故事」活動
(四)
為何反對立法加設「同性別婚姻建制」、「變性別婚姻建制」、「民事結合建制」、「同性或變性伴侶領養建制」
1.
揭開所謂「同性婚姻平權」的謊話
2.
同性婚姻立法」其實是偽平權與偽公義的立法 ── 各有識之士明察!
3.
「婚姻制度」的背後法理其實該是甚麼?──我們是否確應當設立有「變性別婚姻」與「同性別婚姻」等的社會制度?
4.
從法理角度剖析為何「變性別婚姻制度」的加設,是可如同有一部份「同性別婚姻制度」的得加設
5.
「民事結合」是否一種巧立名目的立法名稱?社會是否應該加設立「民事結合」制度?
[
此文且有說及關於病況知情、醫療代理、壽險受益、遺產承繼、一同安葬方面的事 ]
6.
「同性伴侶領養」與「變性伴侶領養」-─── 社會是否應該加設這兩制度?
7.
關於立法會是否必須通過W案判決要求之立法的【三個重要澄清、四個重要忠告】
8.
關於倘若此草案不被通過,會否構成「同性別婚姻制度」反而已得以出現的問題
9.
闡釋為何無論是設立稱為「同性婚姻」抑或「註冊民事伴侶」抑或「民事結合」的制度都會對社會之健康發展帶來深且遠的負面影響
10.
探究在所稱「同性伴侶權益」司法覆核案中港府不斷敗訴的關鍵原因,促請政府盡快對四項錯誤的法律詮釋與套用提出正式反對
11.
質疑能否引用《基本法》第25條作為所謂「同性婚姻伴侶平權」的依據 ── 盼人大釋法
12.
有關「須設立框架使同性伴侶關係得獲法律承認」的爭議和
獻議 • 暨談《基本法》第39條的文句與原意和人大釋法需要
13.
關於「外地締結同性婚姻後在香港之公屋權、居屋權、遺產權案」的終極上訴
(五
) 同運謊言,明察慎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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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運謊言,明察慎辨】
-
揭開「同樂運動會」和「同志運動」漂亮宣傳的面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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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BT過來人」其實大有人在 ── 禁止提供「LGBT生命轉變輔導」是扭曲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