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善意勸說,踢走打壓扭曲】
文章提供:法理學研究社、偽平權監察群組、同志運動謊言關注組、家校與各界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群組、社會良知匯思
文章刊載:星島日報 | 2014-11-18 | A15頁 | 來論 | 撰稿 : 秋知 (本群組成員)
文章更新:2017年4 月20日
今年十一月八日舉行的香港同志遊行,主題是「尊重差異 踢走歧視」。在多元的社會裏,筆者盼望善意給人勸說不好去作「同性性行為」的聲音,也同樣被尊重。我們也需要踢走對這方面作善意教導的打壓、扭曲和抹黑。
不是源於病的「傾向」其實有很多,例如驕傲自恃、自我中心、性格剛烈、優柔寡斷等。然而,非源於「病」的傾向,不等如可以無妨繼續,以及不宜和不能「不去順從」的傾向。
同樣地,「同性性傾向」是否源於「病」,其實不是問題的所在。「同性性行為」並非有利身心的行為,才是問題的關鍵。社會也因而不該設一套所謂「反性傾向歧視」的法例,令到學校不被容許向學子傳遞這種訊息,以及不被容許分享同性戀過來人(或稱後同性戀者)的真實見證。
「同性性行為」不利身心健康
「同性戀」的核心爭議其實是「同性性行為」。不涉及同性性行為或其欲望的同性感情,儘管乃是只喜歡與同性交往、相處或深交,都不應就被稱為是,又或自稱為是「同性戀」(mere homo-emotional is not homo-sexual),這裏說的「同性性行為」是指同性之間的赤身相親或私處相親,以及這種行為是一種不利身心健康的行為,原因有二。
其一是,相近與相近可容易有比較(like could easily compare with like),女性與女性之間可容易有比較,男性與男性之間也可容易有比較,這點不難按常理或常情明白。由於同性身體有的,自己也有,因此,女與女或男與男作赤身相親或私處相親的行為,在某程度上會容易引發起心裡對同性之身材與肌膚等具體方面有不健康的埋身比較,及至在某些其他方面也會容易有不健康的相比,這點是當事人不宜忽略的。
其二是,男男肛交是違反生理且不衛生和高危的行為,我們不但不該隱瞞其問題,且不該美化這行為,甚至將「插肛」與「受插肛」均歪說成乃不過是平常的事,是一般異性戀者的男和女,或甚至扯說到女同性戀者,在權力對等關係下都「喜歡」的行為云云(參部分同志網頁)。
關於論肛交方面,筆者留意到,○六年的「肛交合法年齡」司法覆核案(Leung TC William Roy v. Secretary for Justice),提出司法覆核的男同性戀者通過其代表律師指,肛交其實是男同性戀者之間唯一的性行為方式,當時原訟法庭與上訴法庭的法官,均接納此作為該司法覆核判決的關鍵性前提,且都在其判詞中作了這個重申,同運人士也一直沒有就這個關鍵性前提的申述表示過反對,然而,當現在面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爭議時,有部分同運人士卻反口,不承認先前那個判決之關鍵性前提的申述為真實,對此,我們且不禁要問,究竟他們講的,哪說才是真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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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同運謊言,明察憤辨】
文章提供:法理學研究社、偽平權監察群組、同志運動謊言關注組、家校與各界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群組、社會良知匯思
文章刊載:星島日報 | 2014-11-18 | A15頁 | 來論 | 撰稿 : 秋知 (本群組成員)
文章更新:2017年4 月20日
今年十一月八日舉行的香港同志遊行,主題是「尊重差異 踢走歧視」。在多元的社會裏,筆者盼望善意給人勸說不好去作「同性性行為」的聲音,也同樣被尊重。我們也需要踢走對這方面作善意教導的打壓、扭曲和抹黑。
不是源於病的「傾向」其實有很多,例如驕傲自恃、自我中心、性格剛烈、優柔寡斷等。然而,非源於「病」的傾向,不等如可以無妨繼續,以及不宜和不能「不去順從」的傾向。
同樣地,「同性性傾向」是否源於「病」,其實不是問題的所在。「同性性行為」並非有利身心的行為,才是問題的關鍵。社會也因而不該設一套所謂「反性傾向歧視」的法例,令到學校不被容許向學子傳遞這種訊息,以及不被容許分享同性戀過來人(或稱後同性戀者)的真實見證。
「同性性行為」不利身心健康
「同性戀」的核心爭議其實是「同性性行為」。不涉及同性性行為或其欲望的同性感情,儘管乃是只喜歡與同性交往、相處或深交,都不應就被稱為是,又或自稱為是「同性戀」(mere homo-emotional is not homo-sexual),這裏說的「同性性行為」是指同性之間的赤身相親或私處相親,以及這種行為是一種不利身心健康的行為,原因有二。
其一是,相近與相近可容易有比較(like could easily compare with like),女性與女性之間可容易有比較,男性與男性之間也可容易有比較,這點不難按常理或常情明白。由於同性身體有的,自己也有,因此,女與女或男與男作赤身相親或私處相親的行為,在某程度上會容易引發起心裡對同性之身材與肌膚等具體方面有不健康的埋身比較,及至在某些其他方面也會容易有不健康的相比,這點是當事人不宜忽略的。
其二是,男男肛交是違反生理且不衛生和高危的行為,我們不但不該隱瞞其問題,且不該美化這行為,甚至將「插肛」與「受插肛」均歪說成乃不過是平常的事,是一般異性戀者的男和女,或甚至扯說到女同性戀者,在權力對等關係下都「喜歡」的行為云云(參部分同志網頁)。
關於論肛交方面,筆者留意到,○六年的「肛交合法年齡」司法覆核案(Leung TC William Roy v. Secretary for Justice),提出司法覆核的男同性戀者通過其代表律師指,肛交其實是男同性戀者之間唯一的性行為方式,當時原訟法庭與上訴法庭的法官,均接納此作為該司法覆核判決的關鍵性前提,且都在其判詞中作了這個重申,同運人士也一直沒有就這個關鍵性前提的申述表示過反對,然而,當現在面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爭議時,有部分同運人士卻反口,不承認先前那個判決之關鍵性前提的申述為真實,對此,我們且不禁要問,究竟他們講的,哪說才是真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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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同運謊言,明察憤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