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運謊言 明察慎辨】
文章提供: 同志運動謊言關注組、偽平權監察群組、法理學研究社、家校與各界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群組、家校與各界反對性別認同歧視條例立法群組、家校與各界反對誤導與扭曲婚姻制度群組、社會良知匯思
其實反對「同志運動」(亦稱「同運」或「同運跨運」,‘LGBT’ movement)的,絕不只是有某些宗教信仰的人士,下面的文章分享都是沒有談任何宗教論點的。
「同志運動」是泛指去間接或直接給「同性性行為」及「跨性別行為」平常化與美化,並最終會去推動各式偽平權立法的運動。該運動會把任何不認同上述行為的人士妖魔化為「恐同」、「恐跨」或「反智」,並會設法把同性戀過來人、跨性別過來人、變性別過來人的事實,作隱瞞、否定、扭曲或抹黑。
(“LGBT movement” (Lesbians, Gays, Bisexuals, Transgender movement) 是一種要給「同性性行為、雙性性行為、生理性別不認同行為」平常化與美化的運動。)
=================
(一) 關心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人士...等「性小眾」
1. 我算否同性戀者? ──「交心之友、挈友或死黨」跟「戀人或愛人」如何分界?
2. 為何「同性性行為」是一種不利於身心健康的行為?
3. 「同性性行為傾向」是否天生,而「同性性行為」又是否不宜不作或不能不作?
4. 誰說一般異性戀者女性和男性也「喜歡受肛交」?
5. 「雙性戀」的意思是可包括甚麼?
6. 同性戀者與雙性戀者有多少?
7. 該以誠實、愛心、良知關注愛滋病病毒受感染的情況
8. 關於與關心「性小眾」 ── LGBTQ + 其他
9. 細看「恐同」、「同志」、「六色彩虹」的聲稱背後
10. 揭「國際不再恐同日」背後的抹黑、隱瞞與謊話 (New)
11. 就請也擁抱跟「同志」不一樣的「後同」 ──── 兼談APA在同性戀課題上使用的含混語言偽術
12. 【改變 ── 曾經是同性戀者的故事】 (New)
13. 【跨性別過來人、跨性別改變、變性別過來人、變性後悔】 (New)
14. 揭「國際不再恐同日」背後的抹黑、隱瞞與謊話 (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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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為何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
1.「性別、種族、殘疾、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立法」與「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有何本質上的不同?
2. 闡述SODO會帶來的「同性戀強逼洗腦教育」與「家校矛盾」
3. 闡述SODO且可帶來對職場、家傭續聘、家庭補習老師續聘方面的困擾
4. 且從四條歧視條例細析有人另稱他們可作「大讓步」地給予SODO所謂「適度家居豁免條款」云云的矛盾與隱瞞
5. SODO根本不是只會影響宗教圑體或人士的立法 ─── 那又豈該另說「將考慮給宗教團體某些豁免條款」,企圖蒙混市民視線推動此立法?
6. 尊重善意勸說,踢走打壓扭曲
7. 應否不准任何中小學不聘用同性戀者教師
8. 「逆向歧視存在」與「逆向歧視不存在」─── 究竟哪一說是在誤導公眾和撒謊?
9. 2005-2018年的性傾向與性別認同歧視投訴數字與分析
10. 籲平機會勿繼續在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上誤導市民
11. 回應平機會主席陳章明有關跨性別議題
12 面對偽平權 豈該開綠燈
13. 揭「攣直皆平等,弘揚歧視法」背後的隱瞞與謊話 (New)
14. 較於「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適合的方法
(三) 為何反對「性別認同歧視條例立法」及 「性別承認制度」
1. 關於「性別認同歧視條例立法」可有的問題和不妥
2. 從法理角度談為何反對設立「性別承認制度」
3. 不應設立「性別承認制度」
(四) 明辨「婚姻制度」制訂的根基 -------- 細察「同性婚姻立法」與「變性婚姻立法」的偽裝法理
1. 揭開所謂「同性婚姻平權」的謊話 (NEW)
2. 「同性婚姻立法」其實是「偽平權與偽公義的立法」 ── 各有識之士明察!
3. 「婚姻制度」的背後法理其實該是甚麼?──我們是否確應當設立有「變性別婚姻」與「同性別婚姻」等的社會制度?
4. 從法理角度剖析為何「變性別婚姻制度」的加設,是可如同有一部份「同性別婚姻制度」的得加設
(五) 「民事結合」又如何?
「民事結合」是否一種巧立名目的立法名稱?社會是否應該加設立「民事結合」制度? [ 本文且有說及關於病況知情、醫療代理、壽險受益、遺產承繼、一同安葬方面的事 ]
(六):「同性伴侶領養」、「變性伴侶領養」的問題與謊言
1.「同性伴侶領養」與「變性伴侶領養」-─── 社會是否應該加設這兩制度?
2. 同志家庭的孩子何時可以出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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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供: 同志運動謊言關注組、偽平權監察群組、法理學研究社、家校與各界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群組、家校與各界反對性別認同歧視條例立法群組、家校與各界反對誤導與扭曲婚姻制度群組、社會良知匯思
其實反對「同志運動」(亦稱「同運」或「同運跨運」,‘LGBT’ movement)的,絕不只是有某些宗教信仰的人士,下面的文章分享都是沒有談任何宗教論點的。
「同志運動」是泛指去間接或直接給「同性性行為」及「跨性別行為」平常化與美化,並最終會去推動各式偽平權立法的運動。該運動會把任何不認同上述行為的人士妖魔化為「恐同」、「恐跨」或「反智」,並會設法把同性戀過來人、跨性別過來人、變性別過來人的事實,作隱瞞、否定、扭曲或抹黑。
(“LGBT movement” (Lesbians, Gays, Bisexuals, Transgender movement) 是一種要給「同性性行為、雙性性行為、生理性別不認同行為」平常化與美化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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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關心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人士...等「性小眾」
1. 我算否同性戀者? ──「交心之友、挈友或死黨」跟「戀人或愛人」如何分界?
2. 為何「同性性行為」是一種不利於身心健康的行為?
3. 「同性性行為傾向」是否天生,而「同性性行為」又是否不宜不作或不能不作?
4. 誰說一般異性戀者女性和男性也「喜歡受肛交」?
5. 「雙性戀」的意思是可包括甚麼?
6. 同性戀者與雙性戀者有多少?
7. 該以誠實、愛心、良知關注愛滋病病毒受感染的情況
8. 關於與關心「性小眾」 ── LGBTQ + 其他
9. 細看「恐同」、「同志」、「六色彩虹」的聲稱背後
10. 揭「國際不再恐同日」背後的抹黑、隱瞞與謊話 (New)
11. 就請也擁抱跟「同志」不一樣的「後同」 ──── 兼談APA在同性戀課題上使用的含混語言偽術
12. 【改變 ── 曾經是同性戀者的故事】 (New)
13. 【跨性別過來人、跨性別改變、變性別過來人、變性後悔】 (New)
14. 揭「國際不再恐同日」背後的抹黑、隱瞞與謊話 (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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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為何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
1.「性別、種族、殘疾、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立法」與「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有何本質上的不同?
2. 闡述SODO會帶來的「同性戀強逼洗腦教育」與「家校矛盾」
3. 闡述SODO且可帶來對職場、家傭續聘、家庭補習老師續聘方面的困擾
4. 且從四條歧視條例細析有人另稱他們可作「大讓步」地給予SODO所謂「適度家居豁免條款」云云的矛盾與隱瞞
5. SODO根本不是只會影響宗教圑體或人士的立法 ─── 那又豈該另說「將考慮給宗教團體某些豁免條款」,企圖蒙混市民視線推動此立法?
6. 尊重善意勸說,踢走打壓扭曲
7. 應否不准任何中小學不聘用同性戀者教師
8. 「逆向歧視存在」與「逆向歧視不存在」─── 究竟哪一說是在誤導公眾和撒謊?
9. 2005-2018年的性傾向與性別認同歧視投訴數字與分析
10. 籲平機會勿繼續在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上誤導市民
11. 回應平機會主席陳章明有關跨性別議題
12 面對偽平權 豈該開綠燈
13. 揭「攣直皆平等,弘揚歧視法」背後的隱瞞與謊話 (New)
14. 較於「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適合的方法
(三) 為何反對「性別認同歧視條例立法」及 「性別承認制度」
1. 關於「性別認同歧視條例立法」可有的問題和不妥
2. 從法理角度談為何反對設立「性別承認制度」
3. 不應設立「性別承認制度」
(四) 明辨「婚姻制度」制訂的根基 -------- 細察「同性婚姻立法」與「變性婚姻立法」的偽裝法理
1. 揭開所謂「同性婚姻平權」的謊話 (NEW)
2. 「同性婚姻立法」其實是「偽平權與偽公義的立法」 ── 各有識之士明察!
3. 「婚姻制度」的背後法理其實該是甚麼?──我們是否確應當設立有「變性別婚姻」與「同性別婚姻」等的社會制度?
4. 從法理角度剖析為何「變性別婚姻制度」的加設,是可如同有一部份「同性別婚姻制度」的得加設
(五) 「民事結合」又如何?
「民事結合」是否一種巧立名目的立法名稱?社會是否應該加設立「民事結合」制度? [ 本文且有說及關於病況知情、醫療代理、壽險受益、遺產承繼、一同安葬方面的事 ]
(六):「同性伴侶領養」、「變性伴侶領養」的問題與謊言
1.「同性伴侶領養」與「變性伴侶領養」-─── 社會是否應該加設這兩制度?
2. 同志家庭的孩子何時可以出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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